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名称:年产10万樘高档钢质进户门生产线技改项目;
2、建设单位:浙江龙裕科技有限公司;
3、行业类别:C33 金属制品业;
4、项目性质:新建;
5、建设地点: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科创路409号;
6、总投资及生产规模:项目总投资621万元,租用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科创路409号的浙江格林凯腾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(总租用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)用于本项目生产。本项目主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或工艺,购置门面成型机、折弯机、开槽机等国产设备,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万樘高档钢质进户门的生产能力。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序号 | 点 位 | 相对所在方位 | 厂界距离m | 规模 | 敏感程度 | 环境质量目标 | |
1 | 地表水环境 | 酥溪 | 东 | 1000 | 宽约42m | 一般 | (GB3838-2002)中的Ⅲ类标准 |
2 | 大气 环境 | 西朱村 | 南 | 550 | 约50户共200人 | 一般 | 《空气环境质量标准》二级标准 |
邵宅村 | 东南 | 1300 | 约190户共1300人 | ||||
长恬村 | 东 | 1200 | 约80户共250人 | ||||
黄塘下村 | 东 | 2050 | 约180户共650人 | ||||
绍童村 | 东 | 1500 | 约90户共300人 | ||||
西竹园村 | 北 | 1650 | 约100户共350人 | ||||
朱明村 | 北 | 2040 | 约50户共150人 | ||||
三溪村 | 西北 | 1600 | 约50户共150人 | ||||
新竹村 | 西北 | 1120 | 约80户共250人 | ||||
十里牌村 | 西 | 540 | 约100户共350人 | ||||
灵阳村 | 西 | 1470 | 约40户共120人 | ||||
下田园村 | 西 | 2100 | 约70户共250人 | ||||
郎家村 | 西 | 1920 | 约50户共170人 | ||||
湖塘里壁村 | 西南 | 1500 | 约70户共250人 | ||||
邵塘村 | 南 | 1540 | 约40户共120人 | ||||
夏溪村 | 南 | 1260 | 约100户共350人 | ||||
曹园村 | 南 | 1500 | 约120户共500人 | ||||
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 | 西南 | 610 | 共有师生约1000人 | ||||
3 | 声环境 | 厂界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|
三、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1、废水:经预测,本项目废水可实现纳管纳管排放,后经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永康江,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。
2、废气:经估算模式预测,项目各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均小于10%,敏感点本底值和预测值的叠加值仍满足其环境质量标准值,可见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
3、噪声:经预测分析,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。
4、固废: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,对环境影响较小。
四、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
1、废水:洗门废水经格栅、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门工序,经重复使用有一段时间后排放;生产废水单独收集后在调节池中混合,然后经“二级混凝沉淀+好氧+砂滤”等工艺处理后纳管排放,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,最后纳管排放。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,由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永康江。
2、废气: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;喷塑粉尘经“滤筒过滤+脉冲滤芯式除尘器”二级回收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;调漆和喷漆废气收集后采用“水喷淋塔+水雾分离+UV光催化氧化+活性炭吸附”组合工艺处理,处理后尾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;烘干废气采用“水喷淋塔+水雾分离+UV光催化氧化+活性炭吸附”组合工艺处理,最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;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;同时,加强车间通风,减少车间内浓度聚集,项目各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,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
3、噪声:合理布置车间平图布局,加强设备检修、采取隔声降噪措施、加强厂内及厂界绿化等,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。
4、固废:边角料、废转印纸、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;废槽液槽渣、废机油、漆渣、废包装桶、污泥、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;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。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,对环境影响较小。
5、风险防范:设置一座事故应急池,用于贮存事故情况下的废水;配备必要的堵漏、维修、通讯等应急工具;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,明确职责,编制应急预案等,项目环境风险较小。
五、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
只有企业切实落实环评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,做好“三同时”及环保管理工作,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,污染物达标排放。在此前提下,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。
六、征求意见内容
1、对象
受本项目建设影响区域的政府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,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。
2、范围
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。
3、期限
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本。若仍有疑问,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。
4、反馈途径
在公示期间,公众可以通过电话、信函等方式提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。
七、相关单位联系方式
1、建设单位:浙江龙裕科技有限公司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科创路409号 郑昌:13017989891
2、环评单位: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48号 胡工:13675814656
3、环评审批部门: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0579-87101645